法律问答

下午好。2005年我哥在我爸的基金会上把房子翻了。当时不算厨房里的光平房,拆了十个房间,名字改成了弟弟的名字。现在父亲还健在,我和哥哥有权利争夺房产吗?现在,小哥哥和他爸爸都不高兴了,说他爸爸住他家。我和哥哥可以打官司吗?谢谢你。

2021-04-05 01:0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因此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 1、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2、请记下王利平律师电话,如有不明白地方或者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电话咨询王利平律师;
  • 应该及时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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