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离婚的时候我什么都没要求就搬出去了,我也离婚三四年了。现在孩子19岁多了,出来实习了,孩子的爸爸需要抚养费,一个月1500。我没有房子在外面租,每月3200的固定工资还要交房租和生活费。我妈瘫痪在床,要拿出一部分养老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上法庭会怎么样?

离婚
2021-04-04 10:1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1、孩子的监护协商解决,你可以要求按照离婚协议办;
    2、可以向他要5万的卖房款;
    3、你要有你的正常生活。
  • 协商不成,就诉讼离婚,要是房产是其父母的,你估计是没有权利分割的,要是婚后的拆迁房,你有一定的份额。离婚后要是经济困难 ,可以 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