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名字是男的名字,写的是夫妻共同所有,首付男方父母出的,房贷男方还的,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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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婚后共同还的贷款及所还贷款所涉的房屋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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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款可认定为是出资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房价上涨等情况导致这部分财产所增值的部分也归出资父母的子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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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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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