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人用刀砍了我。只是轻伤,我就报警了。对方应该判多久?

2021-04-03 13:1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殴打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如果其情节和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属于一般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规定,给予处罚并应责令赔偿损失和医疗费。
      如果殴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害,则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持刀砍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死亡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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