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期三年、租了一年.如今不租了还必须租后边的租金吗?

2021-04-02 09:0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可以的,但是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才行,否则就是无效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如果承租人提前退租是其个人原因,属于承租人违约的话,那么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房租有可能无法全部退回。如果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或者是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此时未到期的房租及押金应全额退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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