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则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21-04-02 02:5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在工作场所受伤的一般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道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内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容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一般由包工头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一可能占百分之三十至六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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