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物业擅自将住宅下面几层地上的库房改为住宅用房,租给租户。增加了本单元的外来人员的干扰和影响。我们都知道,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应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改变的。不知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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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情况,以便进行综合分析,针对性地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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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建设规划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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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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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到物业投诉,物业协调处理;如果物业协调无果,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是将小区住房改为商用,须经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由工商局出具《同意将住宅改为商用的证明》,需居民委员会盖章。
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什么: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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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