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早上送孩子上学,被电动车撞倒,骨折。另一方支付了髋关节假体手术的费用。手术前双方签订协议,出院后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无独有偶,出院没几天,坏腿又出现血栓,去市医院溶栓治疗。三次手术花了一万多。对方无视,想逃避责任。我能打赢官司吗?怎么补偿?能补偿多少?谢谢大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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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况,列举如下: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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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告给你治疗的主治医生,你只能告那家医院,而且要做医学鉴定,看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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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过错,协商不成,提供相关证据诉至法院没要求损害赔偿,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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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