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高利贷,一月利息1.5万,也就是10万。我现在还不了利息,也还不了本金。人家要告我。我该怎么办?

2021-03-30 14:5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 债务人借了高利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合法催收,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偿还合法部分的款项。
  • 借了高利贷还不起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协商不成被起诉到法院的,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无力偿还高利贷,并协商一致一有钱就会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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