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和上司签订劳动合同,他要求我无条件加班,加班贴低于基本工资,我不服从无条件加班,他要开除我,我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9 19:5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因此你可以主张你工作了20多天班的工资第二,用人单位扣押你的工资的,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主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迟到可以辞退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辞退,你还可以主张违法辞退的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你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限期支付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可以要求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第四,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单据,工作证等)必要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仲裁时,不要承认迟到的事实
  •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如果公司加班不安排补休,也不支付双倍工资的话,你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作半年补偿半个月。
  • 公司违反劳动法关于加班儿的规定,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