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单位工作四年多了。合同每年签一次,去年签的长期合作没有固定期限。现在我发展得更好,不想在公司工作。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能按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吗?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9 18:2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公司劳动合同每一年签一次,为期只有一年”不合法,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里说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任何赔偿”不可行,这违背劳动法有关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情形。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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