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地产交易纠纷:我于2017年初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领取押金2万元。当时,购房者说要给外国亲戚看房间,但之后没有自主支付首付。多次催促后,转卖他人,要求我合作看房间。我觉得上当了。否则,他说违反合同,赔偿了他十万元。

2021-03-29 16:3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 二手房卖方违约处理如下: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计算有两种:
    1、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2、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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