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企业工作中一年了,企业要求新员工入职六个月缴纳五险,企业找的代办公司车险公司给职工交纳的五险,可是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书,这类状况下,假如被企业解雇,是否有赔偿费?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9 11:48: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公司劝退员工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你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你咨询的问题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其一是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其二是工资待遇纠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你为公司提供了正常劳动,你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公司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公司以分公司亏损为理由停发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现在是2017年4月,公司至今仍未发放2017年2月份的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你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你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现在公司对员工进行劝退,也就是说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你如果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你必须证明公司存在劝退的行为。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你辞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你在公司的工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六个月或以下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非法用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双倍工资时效性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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