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赌博欠别人一万块钱。这笔钱我可以还吗?

2021-03-28 06:0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明知债务人用作非法用途(赌博),债权人依旧借款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这个明知的界定是:
    1.债权人本人本身参与赌博;
    2.债务人借款是明示因赌博借款,在借条中写清;
    3.债务人因赌博借款众所周知,而债权人应当知道。
    法律规定:“赌博财物、赌具一律没收。参与和利用赌博所得的财物,一律追缴。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场上借贷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律废除。”所以赌债不用偿还。
    到公安局立案,立案后如果赌主再追,你就报警,每次赌主的话你都要如实报给警察不能夸大。这样你就受法律保护了。万一出什么事公安局就会第一时间直接调查你的立案人。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俗称赌债。
  • 赌债从情理上也是债,是债就要还。但从法理上来说,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赌博形成的债务起诉到法院是不支持的。同时,赌债的形成有区别,如果是在赌博时赌场上欠下的债属于赌债。
    但要是借他人的钱用于赌博,而他们并不知是用于赌博则不能视为赌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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