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职工在工作期内于老总争执
2021-03-25 15:43:4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关于上班期间参加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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