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出轨离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我作为被告要求原告一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原告不同意,法院开庭了解情况结果。原告错误地在先法院没有任何调查访问,原告不同意被告的条件,不协商也同意的话,法院有权强制判决离婚吗?还是被告必须亲自签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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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开庭判决,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1、具体要看案情而确定;
2、如果案情复杂,则普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4、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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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判决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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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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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