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因工伤住院,7个月没有恢复,估计还有3级。具体来说,个人工厂,进厂试用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工作第三天发生事故,颈椎受伤,工厂保险没有生效,前后花费了60万人的治疗。现在工厂让我回家静养。我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工厂赔偿了很多钱。工上的人55岁,没有父母,两个儿子长大了。

2021-03-25 06:5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住院医疗费由谁承担?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
    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与用人单位有关于工伤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工伤索赔。
  •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住院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先去申请工伤认定。
  • 下班途中受伤的,先申请做工伤认定,在认定书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