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不想继续,一个月前通知员工,需要多少经济补偿金,还是不需要补偿金,还是公司的意思好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5 06:0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 您好,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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