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农村基本农田可以建房吗?

2021-03-25 05: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 第十条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 农民申请建房报批程序:
    1、拟建房户由所在村民小组同意后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村委会张榜公布,5日内没有异议的,上报乡国土资源所。
    2、乡国土资源所到实地对各村上报的拟建房户的建房条件和拟选宅基地位置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建房条件的埋设四个界桩,确定四至位置,对于没有界桩确定四至的,不予外业预审;等等。
  • 农民如果想在自己自留地上建房,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批准。如果没有经过批准,是不允许在自留地上建房的,因为自留地的所有权归集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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