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交官的子女可以有涉外婚姻和外国国籍吗?

涉外婚姻
2021-03-23 18:4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涉外婚姻的财产分割首先要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时第144条规定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88条规定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 可以的,但需要符合我国《国籍法》第七条的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的;有其它正当理由。
  • 我国政府官员是不可以加入外国国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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