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自己是做叉车生意的。今天工地老板雇我干的活,不小心把工地68岁的工人打伤了,腿断了,因为那个工人突然出现在我叉车的盲区。这种情况应该由工地业主负责吗?有责任怎么交?

2021-03-22 16: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正常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就应该按照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以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至于对方是否购买了意外险,与事故赔偿没有任何的关系,对事故的赔偿不会产生影响。对于对方因负有事故责任而应承担的在事故中所造成的己方损失,如果符合意外险理赔条件的,则对方可以自行向承保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 在非工作场所受伤责任承担,应从是否因履行职务受伤等方面来分析:如果属于因履行职务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就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如果认定为工伤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可以就工伤待遇问题与老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建议走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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