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夫妇离婚的两个孩子和一个女儿属于男人,我答应每月给女儿500元的生活费,但三年都没有出来,外债也是我的,存款都给他了,我现在给他三年的抚养费,可以回女儿吗?

离婚
2021-03-21 17:4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对于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自1993年以来都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和出发点,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
    夫妻双方只有把握好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的基本原则,才能在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战争中获胜。
  • 两个孩子,可以让对方多给抚养费,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两个小孩离婚一人一个一般无需支付抚养费了,但是还是会依据实际的支付能力以及经济收入进行衡量,所以依旧是可以要求支付的。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