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前买的房子,登记是我的名字,妻子带来的第一笔付款,我当时借钱,没有借钱,现在离婚的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
2021-03-21 05:1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单方名义购房但欠付房贷,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贷

    如果产权证登记在购房人个人名下,则应当具体分析婚前婚后所支付房款的比例,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么,产权应当判给购房人,但是,婚后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婚前支付房款相对较少,那么,在判决产权共有的同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购房人出资=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出资的一半)分割房产份额。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平均分割的同时,适当考虑购房人婚前出资部分利益。
    注意,婚后购房人以个人收入还贷,同样视为共同还贷。
  • 婚后买房,即使是购房合同当时只签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通常按照每人50%份额分割房产。
  •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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