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利润不好。本人8月份和公司签约的合同到期了。如果公司不继续签约,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该给我经济补偿吗?我在公司已经做了五年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0 20:0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等。
    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伤残等级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所在省、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公司没续缴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企业全额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继续签的,可以按照每工作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要求公司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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