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男一女谈恋爱,分手后的恋爱期间,女方需要偿还男方对女方的费用吗?

2021-03-17 15:3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费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分手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是他自愿支付的,如果双方之前就支付分手费签订了一份协议应该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形式来处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分手费是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不应当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且这种民间风俗有悖于社会道德准则,即便是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也不应当予以支持。
      分手费是一种新时代的产物,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一方为了偿还自己的“情感之债”,弥补对方的“情感伤害”,以寻求心理平衡,而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
  • 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 女方流产后男方要分手,男方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因为法律不保护非婚同居,之前法律还有事实婚姻的说法,现在统一都是非法同居,私生子是享有婚生子的一切权利,但是非法同居的女的是不能享受法律上的婚姻权利的,比如,分手不能分割财产,一方死亡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等。其次,如果女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可以与男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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