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饮店上班,签订了一个入职表,注明有经理离职需要提前三个月打离职,但是昨天晚上老板拿水泼我脸上,我提出离职,他给我工资,还有就是,我的身体经检查,有过敏性紫癜,需要卧床休息,但是这我不上班就给我记旷工,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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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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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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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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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