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转让给子女后是否可以收回房屋(赠与)。

2021-03-17 07:2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 房屋可以赠予。房屋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 房屋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未办理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随便撤销赠与。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也是不得撤销的。
    若受赠人存在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等情形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也可以撤销赠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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