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装修公司上班,包工包料。我完成工作后不给钱也不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2021-03-11 11:2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设备租赁合同,超过六个月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由于没有跟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所以该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去劳动局仲裁,离职不影响工资,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发放工资,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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