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后,公婆付首付买了房子,只写儿媳妇的名字。离婚后,属于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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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所购房屋并且只有一方名字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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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子女购房款,一般情况下是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明确指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就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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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首付的房子归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婚后买的不动产(包括房产),产权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否则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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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