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被邻居打到头部,伤情鉴定轻伤一级,他们要私了,除医药费只赔25000元,我们不答应要告他,打人方的妈是个老太婆,如果他儿子坐牢,老太婆就死在我家,村里和派出所偏袒打人方,也都是这个口气,我家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8-12-25 18:1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通常情况下会适当考虑其年龄状况来进行适当的减轻处罚。
    具体情况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