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方耍了两年多点对象,这两年来我前花她她身上好几万,其它的还不算,就因为我的房子抵押出了,她就对我冷落,我也想通了,只是叫她把该还我的钱还我,她反而说早知道我的房子被抵押出去了,她当初还不答应我们耍朋友,房子抵押之前,她还用我的房产证找私人抵押借过钱,意思还认为我在骗她,这说的过去吗?这钱我应该叫她还不?如果起诉她我胜算大吗?

2018-12-25 15:3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

    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 借房产证作抵押 :第
    一、要看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有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如果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就要看你们有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之规定,该抵押无效。

    二、如果你当初与银行之间既没有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也没有根据抵押担保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你抵押担保合同就不成立,更谈不上什么生效了,你可以不理银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