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双方喝酒争吵起来,甲方喝得比较多,乙方喝得比较少,但是口头争执之后乙方拿着啤酒瓶就往甲方的头上打,导致去医院缝针,乙方见到甲方受伤后,自己拿着破的啤酒瓶把自己弄了点皮外伤,报警处理了,乙方不承认,而且不愿意赔偿甲方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请问甲方如果法院上诉,能赔偿吗

2021-03-08 10:5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受人身损害致轻微伤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协商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 你好,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双方都有过错的,应该分担损失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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