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父亲在我出生一岁离世了,母亲改嫁,是奶奶和姑姑带大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姑姑有继承的权利吗

2021-03-07 20:4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叔叔伯伯是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如果父亲死了,孙辈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只是继承的范围只能是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具体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11条也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是有顺序的。首先,第一顺位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