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这几年沒有与我签署劳动合同书,从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去之后,企业也没与我签,现在我想不干了,提早打离职报告对不对?我在外面公出的奖励金,老总还没有帮我,我能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7 00:1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公司名义与商场签订租凭合同,公司授权公司某位员工,以员工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
    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
    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
    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
  • 最好是按照正常 的离职程序来
  • 按照法律规定你应当提前30日离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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