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10年前作为担保人从一个朋友那里,给另一个朋友借走了7要多块钱,由于给自己借钱的那个人做生意赔了,还不了钱,跑了找不到人现在。最后出借方跟我爸要钱,我爸给了。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因为父亲是农村的,所以也不懂得怎么办。想咨询一下您有什么办法能找到那个人或者,如何把这笔钱要回来?

2021-03-03 11:2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面,你与债务人形成了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在债务人失踪情形下,你只能向作为合同相对方的债务人索要借款,而不能向其父母索要。另一方面,债务人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其父母无义务为其还款。
    因此,失踪债务人的父亲没有义务偿还借款,债权人无权向其主张债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
  • 你好,只要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找不到人的依然可以带证据起诉。
  • 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朋友没有偿还义务。大多数情况下亲友出于道德帮忙还债不是法定的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是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偿还。还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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