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里以前是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证上面的名字是我父亲,后来拆迁分了三套拆迁安置房,有明确的拆迁协议,协议上面的被拆迁人是我父亲的名字,拆迁协议里面有个常住人口,分别是我奶奶的名字,我父亲,我母亲,我弟弟,还有我,一共五个人。分的三套房都没有参加房改,也就是产权没有买下来,其中一套房是给我奶奶一直居住,租赁证名字写的是我奶奶,我父亲几年前先于我奶奶去世,我的姑姑,也就是我父亲的妹妹,在我父亲去世后,没有通过我,我弟弟,我妈,擅自就把户口迁入了我奶奶的那套房子里,(注:拆迁协议里面没有我姑姑的名字)现在我奶奶也去世了,目前那套房子里的户口就是我姑姑了。现在就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奶奶的那个房子是我爸爸当年名下的农村私房拆迁分的,有南京市的拆迁协议,现在奶奶不在了,房子的继续承租人应该要去变更,那么,继续承租人是房子户口里面的我的姑姑,还是按拆迁协议里面写的除了已去世的奶奶,父亲之外的我、我弟弟和我母亲。盼律师能给予我答复,万分感谢!(再次特别说明,我姑姑的户口是拆迁后迁进去的,她本人的房子也在那次拆迁也分了房子,我父亲名下的拆迁协议没有我姑姑的名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