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三方的合伙协议,其中一方退股后,另外两方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那原来的协议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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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人,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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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合伙协议,属于合同类的一种,那么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才能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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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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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