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约定今年4月份去办理过户手续,但年前户主突然去世,现在我有与户主签订的购房合同,户主签字的购房款收条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房产证;户主有老公和女儿,请问我如何将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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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的,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需要买方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3.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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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户税费
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话,免征契税;非
法定继承人依照遗嘱接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营业税:需缴纳
5.55%,但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的,免征营业税。
个税:目前免征,但继承后对外出售的,需缴纳房价的20%,若继承的房产是满五年且为家庭少有住房的,同样也免征个税。
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工本费:80元。
公证费: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
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较低不低于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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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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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