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房子,75万。交了首付23万,现在有点不想要了,因为他们以前没开盘时说交一万抵三万,然后优惠5000元,现在他们房价出来了,感觉没有给我们优惠,而且现在没卖出去的房子比我们那时候认筹还便宜些。我感觉我们被忽悠了,我想退房,他们会不会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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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买房子者自身的原因退房的,不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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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不想要了,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首先是以双方协商为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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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人已经交了首付,但希望退房的,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退房,则购房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可以协商退房,但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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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