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道地板水管漏水应该由物业负责还是处理?

2021-02-27 09:3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发生楼上漏水的现象,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是,那就自己负责;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三是要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就开发商负责。
  • 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是要承担责任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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