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夫妻是两人是中年再婚的,长期以来再经济上两人是独立的,现在男方要求女方写一张对目前房子【房产证户主为婆婆】有居住权,但是没有继承权的协议,我想请问这个协议应该怎么写,日后如果两人离婚不会出现纠纷。?
本人代女方咨询各位律师达人,这个协议要怎么写,因为房子在市中心,市旧房,应该会面临改造,拆迁,赔偿等问题,想请教大家,怎么写到时候就算市这个房子遇拆迁,变成钱了,而钱又被子女拿去买新房不让女方住这样类似的问题,如何才能保证即便遇到房屋拆迁也又永久居住权利直至百年以后,另女方要求在协议上注明双方经济独立,避免发生财产纠纷,简单的来说就是如何写,使得女方可以永久居住,且经济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