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按揭买房,我去问了一下银行,我们的房产证原件并没有抵押在贷款所在银行,我估计是被开发商拿去做别的抵押了。因为现在我要提前还款,但是很有可能还完款后仍然拿不到房产证的原件。我有个朋友已经一年了都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原件。

问题:

1、KFS这种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将房产证作为抵押的行为是否属违法行为。

2、KFS是否是属于故意拖延房产证办理时间。

3、作为本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2018-12-22 16:0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抵押贷款要求如下:
    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3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贷款人要求: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房子如果被开发商拿去抵押你们可以起诉,如果你买的是正规商品房,上面有房产证办理期限,期限过后有赔偿金额,不过一般很少,所谓抵押,就是他拿你们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和你把自己房子拿银行贷款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他拿的是你们的而已,一般这个抵押都是拿没有分成小产权的房产证去抵押,如果拖的很久,你们可以集体到当地政府或者街道办要求解决.上诉时间久,开发商不介意陪你那点钱,你们的赔偿和他贷款修房子卖房赚的比简直是小菜一碟,直接找政府,别怕把事情搞大。
  • 房产抵押定义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房产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房产抵押必需的相关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
  • 交通违法行为有什么后果?  
    一、交通违法行为有什么后果  
    1、机动车有被电子抓拍、录像、拍照等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接到处理通知书后自觉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2、违法行为人累积记分满12分后,必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参加学科考试和道路驾驶考试。  
    3、违法行为人被公安机关作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交出机动车驾驶证接受处理。  
    4、违法行为人缴纳罚款后,除暂扣驾驶证外,不必再到执行机关处理违法窗口办理。  
    5、违法行为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在15内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违法行为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违法行为人必须交出驾驶证、机动车、或者其它非法装置或牌证。  
    七、公安机关认为违法行为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或者有注射毒品等违法嫌疑行为的,违法行为人应当接受检验。  
    八、违法行为人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  
    二、交通违章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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