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的伤残鉴定标准:
1、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2级;
2、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90%2级;
3、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3级;
4、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80%3级;
5、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4级;
6、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60%4级;
7、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且小于8%5级;
8、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5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