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贷款买房,现在开发商让补差价,楼房是按3%补的,地下室他们的实际面积比合同上超出20平方,地下室让按全款补差价,不补的话不办不动产发票,我们签的合同上地下室是9平方多,他们的失误,差价让补一万多,该怎么办?

2018-12-21 09:3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如何贷款?
    1、二手房的买主和卖方达成买房意向,签订相关协议。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买主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买方需提供的资料有:买房人的户口簿(暂住证也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结婚夫妻双方都需提供);买房人工作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在银行填写具体《二手房按揭申请表》。
      卖方需提供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已婚,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若未婚,需当地居委会出有效未婚证明;买卖房屋的《房屋一切权》和《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银行受理买方贷款申请,并对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贷款人资料的真实性,是否具备还款能力。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在3到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给出是否审核通过。
      
    4、若银行决定贷款,买卖双方需前往房产局,对买卖房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中,房产局根据二手房使用面积、建筑年限、所处地段等条件评估房子现在的价值,而房产局则收取房产评估价值3%的评估费。
  • 房屋贷款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银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担保费
    一般银行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借款人提供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担保证明。
    如果能找到愿意提供担保并且有经济实力的朋友或亲人,那么可以由他们为银行出具一份愿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资信证明。如果不能,则需要到专业的担保公司那里,由他们提供担保,这时所支付的费用就是房贷担保费。
    申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 以公积金贷款为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有六个步骤:

    一、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申请。

    二、贷款银行审核合格后出具贷款意向书,借款人领取贷款所需的表格。

    三、借款人凭贷款意向书与售、建单位签订购建房合同或协议。

    四、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将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五、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用房产抵押的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抵押确认书”。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签订借款合同

    六、用于购房的贷款,由贷款银行将贷款连同借款人存款一并划转到售房单位账户,用于建修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付。
  • 买房要预防开发商进行哪些商品房面积欺诈,  
    一、买房要预防开发商进行哪些商品房面积欺诈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二、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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