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况说明

我是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公务员),去年8月份,楼下邻居到我单位拿着2005年我单位开的同意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介绍信来找我单位文书换取介绍信(05年时,我单位住宅楼未验收,无法办理。),因找不到人,就找我帮忙,当时,我见其有单位开据的介绍信,也没多想,就将05年我用于领取货物时剩下的一张空白介绍信交给了他(我不是文书)。后来,他用这张介绍信到房产部门办理了产权证,面积333.52平方米,超出原购房面积73.52平方米(一楼到二楼楼梯间面积)。他当时跟我单位签合同时的面积为260平方米。

请问:1、我构成渎职罪吗?

??????2、现超出面积73.52平方米的价值是按照当时购买房屋时的价格计算,还是按照现在价格计算。

??????3、如果我单位起诉他,能废除它的房屋产权证吗?

??????4、如果,不能废除它的房屋产权证,对于我来说,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谢谢!

附件1

介绍信

房产处?负责同志:

????兹介绍我单位?**?等同志?壹?人前往你处联系(办理)有关:人防办门市楼房照?事宜。希予以

接洽是荷。

????????????????此??致

敬??礼??????????

??????????????????????????2005年1月20日??

附件2

?????????????????介绍信

房产处?负责同志:

?兹介绍我单位?**?等同志?壹?人前往你处联系(办理)有关:我单位人防办门市,售楼时协议书盖财务章,协议有效。**购买人防办楼东数第8﹟门市房,全部钱款已交齐,同意办理房照?事宜。希予以

接洽是荷。

????????????????此??致

敬??礼??????????

??????????????????????????2011年2月23日??

附件3

协议书

关于******综合楼二楼预交款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二楼面积为260平方米,一楼楼梯归上二楼使用,下地下室入口处为界向北全归乙方所使用。

二、一楼楼梯口至上二楼向东价格每平方米600元,全部款项为壹拾伍万元整。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交款的同时,制定乙方所购一楼和二楼的位置并永久不变。

四、如甲方因故违背协议除责退还预交款外另赔偿预交款30%的损失。

五、如乙方违背协议,预交款的30%,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预定一楼二楼由西向东数第二门。

七、预交人民币壹拾万元,协议签订交伍万元,10月末交伍万元,余款在接交使用时一次付清。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交定金人

?????甲方负责人:**??????????乙方:**

??二000年十月八日

2018-12-21 00:3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二)裁判分割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主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督促卖主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
    卖主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主可以要求卖主承担损失并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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