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的亲生母亲和父亲离异。满十八周岁之前,我跟着我母亲的户口转到了后父户口在地。户主的名字是后父的。

现在户口所在地要拆迁。

而我在拆迁过渡期的过程中已经结婚,并生下小孩了。因为办不了分户手续,所以现在户主还是后父的。

如果跟后父之间发生了矛盾,分户时他不将按我的人口安置的拆迁房面积分到我的名下,让我办理房子产权证;或者他直接拿出去卖了;或者他全部留给他的亲生儿子(他的亲生儿子户口已分户,不在这个户口本上)。

请问这样合法吗?

如果要避免这种情况,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做?

请指点。谢谢!

2018-12-20 12:0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家庭户分户的具体要求,主要有:①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有的地区还要求已婚),而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②另灶起伙、生活自主,因而不起伙做饭而在原户内吃饭的不得分户;③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自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而活动平房、临时借房、单元套房中分住一间、违章搭建临时棚房等情况都不得分户。
  • 房产在进入继承程序之前(被继承人生前)、或者在继承完成以后都可以加名字,但是在继承过程中,不能加名字。
      一,无房贷的房子遗产继承前/后加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 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不影响拆迁权益的取得。通常以房产证为准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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