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是二手房卖方,买方是商贷付款,请问贷款合同是过户后才能签订的吗?

过户前那些手续必须办完?

如希望在房产局办理交易与抵押登记同时进行,要先办理那些材料?

2018-12-17 20:0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有什么流程,  
    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房产抵押登记具体流程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有什么流程,  
    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房产抵押登记具体流程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延伸阅读:2013房产如何登记  我国将建立房产统一登记制度。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等措施,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由一个部门承担。  现状: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不尽合理,存在不少职责交叉、分散问题,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  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这次改革提出三个方面的整合重点:  一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是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  三是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资源。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要求:对其他职责交叉、分散问题,也要求按照上述原则整合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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