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郭某向张某借28万整,郭某老公商某替郭某还债,重新写欠条,把债务人转成商某,重写了欠条,但欠条只有商某签字,这样的欠条能生效吗

2018-12-17 10:5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高利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8.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因此,有欠条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偿还债务。
  • 有欠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催促其履行债务的法律支付命令。支付令最大的好处是法院接受申请就等于启动了法律程序,不需要开庭审理,并且法院从受理、审查到发出支付令不超过15天,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期限也是15天,这样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进入执行阶段。
    如果对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清偿债务,也没有提出异议,你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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