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2月底我认识一个男人,说是和我谈感情,认识我没几天就问我借钱,当时我很为难,他百般说词,我没办法给他借了,可到时间没有还,过了有一个星期他又问我借钱,我说没有钱,他就把他妈妈搬出来,说是他母亲也挺喜欢我的,要我们快些结婚,没办法我又借给了他,在短短一个月时间一共借了15700元,说是到时候还,都没有按时还。由于我是离异,他说他也是一样,和他母亲一起欺骗了我,他实际上就没有离婚,还把我的东西搬到他家和他一起生活了有一个星期左右,快过年了就和他母亲都消失了。说是回老家过年了。过完年以后我就知道事情不对,问他,他承认自己没有离婚,房子当时也是租的,钱也还不上,说是分期给我还,我让他写了欠条,终止日期是4月25日,可是到今天他没有还,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因为他可能还和他母亲再继续欺骗别人,我想这样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太大了,对我造成的精神伤害也很大,1万多块钱是我借朋友的,他当时还让我挪用公款呢,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触犯了法律?我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要到我的钱还有对他有所警示,希望这样的人少一些。

2018-12-17 10:08: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从借款人承诺的还款日期或者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当然,出借人应当在20年内主张权利,20年是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法律问题,就是最高法院最近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利率的规定。按此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
  • 拖欠工资欠条超过两年还能起诉,但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5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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