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2013年结婚,因为很多事情14年离婚,婚后按揭了一套房子,离婚的时归老公所有,15年我们复婚,正好我们房子也交房了,如何才能在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

2018-12-12 12:4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复婚又离婚需要证件和手续,和一般离婚一样,就是以往离婚证或判决书和结婚证都要带上。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
    复婚又离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和结婚证。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正式宣告结束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和结婚证。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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